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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8日,一封內容涉及吉利銀河之光涉嫌抄襲長安汽車外觀,侵犯了長安汽車的知識產(chǎn)權的律師函在網(wǎng)絡上流傳。
圖自吉利汽車集團官方微博
針對此事,吉利汽車官微回應稱,該律師函的內容嚴重失實,對我司的指責毫無根據(jù),誤導公眾,對我司品牌和商譽造成了嚴重損害。吉利銀河之光為吉利原創(chuàng)設計,完全不存在抄襲和侵犯他人知識產(chǎn)權。針對任何企圖借此事抹黑、惡意攻擊我司及散播不實言論的行為,我司將采取法律手段,維護我司的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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