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檢用視頻首次揭秘了“袁仁國案”辦案細節(jié)。根據(jù)公開資料顯示,袁仁國曾任中國貴州茅臺酒廠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、董事長。在辦案過程中,40多名辦案人員從袁仁國家中清點出黃金制品、手表、珠寶、字畫等1588件,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,以及人民幣、美元、英鎊現(xiàn)金等若干,辦案人員用了一天一夜才清點完畢。辦案人員稱,雖然袁仁國只是一個受賄罪,但是他的受賄手段是比較復雜的,整個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。袁仁國從1994年到他案發(fā)為止,受賄金額高達1.1億元。2021年9月,袁仁國因犯受賄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;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關鍵詞: 辦案人員 黃金珠寶 無期徒刑 黨委副書記 有限責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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